食安委办〔2009〕7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食品和餐饮消费又将迎来旺季,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节日饮食安全。
二、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认真查找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领域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明确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假劣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要加大对节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蔬菜、水果、肉、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保健食品等的监测和抽检力度,及时公布,及时预警,引导消费。
三、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要密切注意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积极主动、及时处理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或容易引发公众舆论事件的信息。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对突发事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积极有效应对,在第一时间就地予以控制和处置。对发生的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误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两节”期间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诚信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