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食安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各项整顿措施,深入推进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当前,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故高发阶段,农产品和食品行业多、散、小的客观情况还将长期存在,食品生产经营的风险和隐患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深入推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地要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负责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相关部门的整顿工作职责,研究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严查整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开展督查考评,部署明年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农村地区、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和空白领域、“五小行业”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从重从严查处顶风作案者,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注重总结整顿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部署和细化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及早组织实施。做好2009年度食品安全整顿总结工作,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食安办。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县(市、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本地区2009年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开展自查,于2010年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上报省食安办。省食安办将于2010年初结合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整顿工作阶段重点,有计划、持续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报道整顿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发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监管信息,即时报告重要信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 |